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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 !”湖南嘉禾法官违法屡出“新高度”(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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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惊弓之鸟五
时间:
2019-12-28 09:57
标题:
“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 !”湖南嘉禾法官违法屡出“新高度”(转载)
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成为湖南嘉禾法官违法办案的挡箭牌。嘉禾县不仅有不一样的法官,更有不一样的法律工作者。
继2019年12月18日笔者发文《湖南嘉禾法官屡屡违法办案的理由是:“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 !”》,披露了嘉禾法院月底不立案、起诉状只能写一页,立案与财产保全不能同时申请,保全车辆必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保全房子必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聘请律师必须是当地的等违法办案行为之后,嘉禾法官的违法办案行为并没有因舆论监督而有丝毫的收敛,继而又做出明显违背文书送达法定期间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平等基本原则的违法行为。
就在2019年12月24日开庭的前一天中午,嘉禾法官电话通知原告李生去领取被告的答辩状,而第三人的答辩状更是在当庭送达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5条关于送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本案是2019年10月29日立案的,依照该规定,原告接到被告答辩状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1月25日,而嘉禾法院直至12月24日开庭前一天的中午才送达,时间长达一个月,致使原告几乎没有针对答辩状的内容整理答辩的时间,该办案程序严重违法!
庭审公开网址:h ttp:// tingshen.court.gov.cn/live/9782913
在开庭当天,原告方代理律师进入法庭前被要求上交手机等电子设备,其中包括载有本案录音证据的手机也不准带入,甚至连矿泉水都不让原告代理律师带进法庭。在长达三个小时的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辩论得口干舌燥且没有一口水喝,而被告的代理人李华居然可以把自己的水杯带上法庭。嘉禾法院不仅剥夺了刘泓君律师携带电子设备出庭的权利,就连携带饮水的权利也与被告代理人不平等。
根据法律规定,法律工作者只能依据事实、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在庭审中,嘉禾县东塔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工作者李华的奇葩质疑与胡搅蛮缠也出色的体现了嘉禾“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 !”,李华当庭质疑李生不是适格原告,理由是合同上签字的人不是李生。
在李生的答辩状以及立案起诉时提交的证据中,都清楚地证明李生与雷志英是夫妻关系属于财产共有人。为此,李生的代理人刘泓君律师还当庭出示了李生和雷志英的结婚证和户口本。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而被告代理人李华主张说雷志英与李生也许是早就离婚了或是假结婚,却从未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该主张事实纯属子虚乌有。
被告代理人李华的行为不仅严重的违反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三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规定,还违反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的规定。
敢问嘉禾县司法局,这样胡搅蛮缠藐视国家法律的法律工作者还能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吗?
庭审结束后,李生的代理人刘泓君律师请求法庭查阅李华的执业资质时遭到法庭拒绝。此前,嘉禾法院却要求刘泓君律师提供法定代理资质的委托书、律所公函和律师证,以及与案件无关的律师注册登记表、年审年检记录等材料。而对于被告的代理人李华却连最基本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等相关信息都不需要提供。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购房合同
《湖南嘉禾法官屡屡违法办案的理由是:“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 !”》原文摘要:
湖南嘉禾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邓林森说:“我们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而且湖南嘉禾县即不是特别行政区也不是自治区,有什么不一样的?当您看完当地农民李生的维权过程也就知道湖南嘉禾县和其他地方有什么不一样了。因为在这个是“我的地盘我说了算!”
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之下,有一点钱或势的人也从来不把国家法律当回事,由此引发出一些不必要的纠纷,解决纠纷的诉累也远比其他地方徒增数十倍不止。彭艳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来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其自持在嘉禾司法机关有人,却不可避免的发生了。至于被告彭艳平为什么扬言:“我就是骗你了还怎么样!你去告!你告我不灵!你这种傻迷下次见到小心揍你!”,在李生之后的依法维权经过就是最好的答案。
一、李生民事立案保全与聘请外地委托人受到嘉禾县法院的百般阻挠
本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因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胜诉根本没有悬念。所以李生代理律师计划,办理立案保全来嘉禾往返三天,开庭再往返三天,判决执行保全财产也是三天,这个案子也就结了。但是刘泓君律师想错了,嘉禾县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
法律赋予了当事人有委托律师和代理人的自由,而嘉禾县法官不仅当面劝说让当事人委托当地律师,甚至不惜耗费司法资源邓林森和肖向东法官带领两名法官助理前往李生夫妇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指示胡卫国副镇长出面向村委会施压,逼着村委会撤销给雷志英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推荐书。
当刘泓君律师陪同李生去袁家镇政府找村委会和镇政府讨说法时,副镇长胡卫国告诉李生:“只要法官邓林森打电话给我,村委会就给你出推荐书。”村民自治组织何时归镇政府领导了?镇政府又何时归嘉禾县法院领导了?嘉禾县正如法官所言,“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
是什么原因让嘉禾县法院百般阻挠当事人委托外地律师和代理人?在彭艳平与李生协商中曾经有这样的话:“你去找嘉禾的律师问问,看他怎么说,他会叫你不打官司了。”
此话乍听不以为然,实则另有深意。就在李生聘请刘泓君律师起诉后的2019年12月8日,彭艳平爱人何满秀发微信对刘泓君律师说:“刘哥你做做李生工作门面不退了,只要你肯帮我老公肯定愿意拿六万酬谢你。”可见当初彭艳平言外之意他可以花钱买通任何人,包括律师或其他关联人员。由此可见嘉禾法官极力阻止李生聘请外地代理人之目是昭然若揭了。
被告收买原告律师和法院逼着村委会撤销推荐书
二、立案遭法官为难,“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成为嘉禾法官的挡箭牌
2019年10月28日,当事人李生夫妇与其代理律师刘泓君、委托代理人罗娟红前往湖南嘉禾县法院立案,接待李生等人的是嘉禾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助理李昭辉,他看过起诉状后说到,“起诉状内容这么多,法官没有时间看还浪费国家司法资源,按照范本缩减到一页”,且不说法律没有这样规定,一页纸的起诉状如何描述清楚案件事实、证据与法律依据等内容。
庭长李畅劝阻当事人李生,让他将起诉状按照范本缩减至一页,并用方言说到:“嘉禾县没有律师了吗?你们跑那么远找他们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律师可以接受中国境内任何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委托。
嘉禾县法院为难当事人的行动并没有止于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律师只需要提供律师证复印件、律所函和当事人委托书即可。然而,代理律师刘泓君提供以上资料后,案件承办法官邓林森还要求其提供律师证年审记录和律师注册信息登记表。
三、人权大于法治?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凌驾于法律之上
当事人李生夫妇申请紧急保全被告位于嘉禾县金鑫家园的房产一套、雷克萨斯LX570轿车一辆、微信钱包、支付宝和银行卡等资产,并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房产属被告所有,写明了房产位置和车辆车牌号等具体信息并提供了保函。然而,法院保全被告财产迟迟不见行动。
财产保全裁定书
早在立案时李昭辉法官就说:“你要是诉前保全今天你不能起诉了,要30天之后再来。”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应当在30天内提起诉讼,否则逾期后解除保全。
李昭辉法官表示,财产保全只能等立案后跟承办法官联系,立案庭不予受理。无奈之下,李生又联系承办法官邓林森,他却以“你没有提供房子的房产证和车子的行驶证复印件,我们无法保全”为由驳回了当事人的诉求。
李生向嘉禾县政法委投诉后,嘉禾法院才下达了《保全裁定》,但是,申请财产保全80天后,彭艳平依然开着被保全的车子招摇过市,房子依然没有被查封。地方法官自由裁量权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令人堪忧!
四、嘉禾法院立案后拒绝出具受理通知书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及时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10月29日当事人去嘉禾县政法委投诉立案后要求提供受理通知书时却遭到拒绝。对此承办法官邓林森解释,“这个我们内部移交就行了,没有案件受理通知书,我们这里办案程序跟其他地方不一样。”
中央领导明确指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可是在湖南嘉禾县‘这里和其他地方不一样!’俨然成了嘉禾法院违法办案的依据和‘挡箭牌’。这样明目张胆的违法办案,还能够维护公平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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